来源:《立法前沿》
摘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完善立法体制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因而,应当在国家治理的语境下系统把握和完善立法体制。现代国家治理是以功能分化为基础的多层级治理,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可以被视作多层级治理在立法领域的演化结果。在多层级治理背景下,立法体制设计应当遵守“能分则分,当统则统”这一权限配置的黄金法则,其宪制目标是实现国家法制统一与地方多元有效治理相协调的宪制成效。遵循这一目标,立法体制设计在方法论上应当包括三个维度:一是将立法权限进行功能区分,并借助辅助性原则在不同立法层级之间进行配置,明确排他性、框架性和共享性立法权限事项,为制度供给的必要多样性提供宪法空间;二是借助控制性、协调性和参与性机制,对不同立法层级之间的结构耦合关系进行语境化建构,确保不同立法层级能够同频共振,提升立法体制的整体效能;三是对立法体制进行定期评估与重新设计,实现立法制度的动态优化,提升立法系统演化的动态稳定性,更好地回应动态复杂的治理需求。
关键词:立法体制设计;多层级治理;功能分化;辅助性原则;动态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