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德]乌尔里克·卡蓬
译者:姜孝贤
来源:《现代法治研究》2020年第4期。
作者简介:
乌尔里克·卡蓬(Ulrich Karpen),汉堡大学资深教授,厦门大学荣誉教授,德国著名公法学家,德国立法学会和国际立法协会(前身为欧洲立法协会)创始人及首任主席,现为终身荣誉主席。
译者简介:
姜孝贤,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国际立法协会(IAL)会员。
摘要:欧洲立法存在数量太多且起草不当的常见抱怨,这与社会国和民主法治国的理念不相兼容,也与人们对立法机构的期待存在距离。本文首先从去规制化、人民对立法的期待和法律概念的扩展等角度对这一困境进行了理论诊断。在此基础上,从国家任务的范围、立法权力的自我设限、能动公民的作用发挥等方面对合理控制立法数量进行了探讨,并对如何提高立法的形式性、实质性和程序性质量给出了建议。立法研究应当以实践为导向,其目标是提高立法质量,实现良法善治。精心策划与组织的立法培训、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起草课程以及开放透明的立法过程,有助于打造合格的立法起草团队,提高立法起草的质量。
关键词:立法困境;立法质量;立法研究;立法起草;立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