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晚,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法理学论坛”第14期读书会在法学院A201教室举行。本次读书会由博士生李铮主持,博士生邱子键、李书静进行报告。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郑金雄、姜孝贤、程庆栋、王翔老师,上海海洋大学的阎云峰老师以及三十余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
会议伊始,博士生邱子键以《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性》为题进行报告。首先,对“基本性”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证,其次,阐明了“基本性”的核心理念。最后,提出了从确定“基本性”的边界范围来实现核心理念。
评议环节,博士生张可、向浩源、龚李玲、肖恒肯定了文章的选题,并从论证的逻辑、文字表述、关键词的选用等角度进行了评议。
郑金雄老师肯定了文章的选题。对于文章的第一部分,郑老师从中共中央文件中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概念的使用,引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对性特性,建议文章写作时需要夯实理论基础部分的论述。第二部分应当梳理关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立法现状,分析现有立法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回应是否足够。第三部分可以分析需求和供给的对接问题。
姜孝贤老师提了四个建议,一是从国家治理角度出发,从社会、政府和市场角度进行撰写,提高文章立意;二是从国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必要性方面进行论述;三是研究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作为相对性概念的特性;四是对比国外的立法与实践。
第二位报告人李书静以《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供需失衡》为题进行报告。报告人从供给过程的失衡、权利的失衡、地域的失衡、制度的失衡四个方面,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供需失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博士生熊煜堃、张向宇、李炳辰、周林从文章结构、论证方式和文字表述等方面对文章进行了评议。
王翔老师主要从逻辑上和写法上对文章的完善提出了建议,认为文章问题意识强烈,但文章分类不合理,存在逻辑混乱和论证不充分的问题,需要改善。
郑金雄老师提出涉及其他学科知识的内容需要格外注意,法治宣传的媒介分类涉及到传播学的知识,不能随意分类。
阎云峰老师对报告进行了总结,肯定了两位报告人的选题。其次,提出需考虑公共法律服务是市场提供好还是政府提供好的问题。中西方由于历史原因对此认识并不同,西方是先有市场后有国家,我国并非如此,需要对此有批判性的思考。
至此,本次读书会圆满结束!
图/王姗 文/曹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