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法理学论坛”第34次例会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4-02-27 17:44  阅读:1297  

2023年11月29日晚,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法理学论坛”第34次例会在法学院220会议室进行。本次例会由博士生郑俐萌主持,博士生丁思绮、嵇红涛作主题报告。程庆栋老师、王翔老师、许瑞超老师和二十余位硕博士研究生参加本次例会。

 

第一阶段

博士生丁思绮以《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践困境及其出路》为题,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践存在审查范围不明确、审查程序不统一、审查活动不均衡等困境。在对产生上述困境的根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她提出了解决困境的方案。

 

评议环节,博士生赵壮认为,本文研究方法有待商榷,产生困境的三个原因难以都构成“根源”。同时,文章存在以引用代替核心观点论证的问题。博士生陈子剑认为,文章的思路和观点较为清晰。不足之处在于,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解释。博士生郭宝对文章的整体框架进行梳理,并提出调整建议。

 

王翔老师指出,本文选题较大,建议限缩问题和讨论范围。审查活动不均衡、功能定位偏离等结论需要更为深入的阐释和证明。许瑞超老师指出,优化路径、产生根源应当与提出的问题相对应。串联文章核心观点的线索较为模糊,建议加深论证。程庆栋老师指出,文章部分表述不够准确,存在创造概念的问题。部分论述过于繁琐,建议精简并删除不必要的引用。

 

第二阶段

博士生嵇红涛以《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立法中的运用:逻辑、场景及反思》为题,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立法领域的运用兼具本体、技术、价值这三重逻辑基础,在起草指引、草案研拟、规范审查等场景中均能对立法者精准赋能。

 

评议阶段,博士生佘子钰认为,本篇文章当中,生成式人工智能与立法之间的关联不够紧密。博士生吴丽丽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应运于立法的示例较为简单,建议深化应用场景部分的写作。博士生吕莘梓认为,本文提出的三个逻辑基础存在混淆之处。同时,可以借助风险理论连接最后的反思部分。

 

许瑞超老师认为,可以进一步思考科技与立法、法治之间的关系,建议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王翔老师指出,文章的问题意识需要更加明确。程庆栋老师指出,运用场景可以聚焦立法起草阶段。

 

最后,本次读书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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