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9日,由福建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的“闽粤桂浙沪”五省(区、市)法理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厦门市亚洲海湾大酒店海虹厅举行。福建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林良灌、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吴长乐、厦门大学校长助理李智勇、福建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宋方青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葛洪义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陈金钊教授、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陈林林教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郭剑平教授等领导、嘉宾出席年会,来自福建、广东、广西、浙江、上海、北京、湖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学院校、法律实务部门以及科研机构的180余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研究生共同参会。
开幕式
开幕式由福建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宋方青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校长助理李智勇、福建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林良灌、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葛洪义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陈金钊教授、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陈林林教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郭剑平教授分别致开幕词。
厦门大学校长助理李智勇向各位参会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并代表厦门大学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厦门大学法学学科发展的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年会的召开必将进一步促进“闽粤桂浙沪”五省(区、市)法学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从而为推动地方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并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福建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林良灌代表福建省法学会对参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的加入进一步扩大了年会的影响力,并期待有更多地区的法理学研究会加入。他强调,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担负构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重要职责,对部门法学的发展繁荣起着支撑、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事关法治中国建设的全局。
葛洪义教授指出,五省(区、市)法理学研究会年会把东南沿海法学理论的研究力量整合在了一起。在拥有共同关切焦点的基础上,相信久而久之一定能够形成独特的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和研究力量。
陈金钊教授对加入五省(区、市)法理学研究会年会表达感谢。他表示,上海市法理法史研究会加入后,将坚持和发扬好会议组织形式和优良传统,为区域性法学理论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郭剑平教授以感恩、协同与壮大三个关键词致开幕辞。他首先表示对学会先行者,对优秀的前辈的感谢;其次他指出每个省份轮流举办法理学研究会年会,依靠的是内在的协同机制;最后他表示期待更多地区法理学研究会的加入,期待未来的法理学年会举办得更大规模、更深层次、更高境界。
陈林林教授提到,对于法理学学者而言,研究的内容范围广阔,包括部门法问题以及部门法以外的问题。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从实证到规范、理论到实践、经验研究到教义学分析,都是法理学的研究内容和研究优势。他表示希望在接下来研讨中,大家能够畅所欲言,不断完善、壮大学术共同体的这一面。
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吴长乐宣读了福建省法学会关于《“闽粤桂浙沪”五省(区、市)法理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获奖名单》的决定。获奖论文共计35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
主旨发言
主旨发言阶段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双聘教授郑金雄主持。
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葛洪义教授作题为《当前我国法学理论研究面临的问题》的主旨发言。葛洪义教授首先介绍了80年代法学界最关注的问题,包括法的阶级性、法治系统工程、法治协调发展、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等话题。其次,他指出80年代的学术活动共同点就在于关注中国、关注现实,并通过理论去回应现实问题。最后,葛洪义教授鼓励大家充满热情地投入到法学研究之中,并做自己所关心问题的研究。
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陈金钊教授作题为《新文科建设之法学联想》的主旨发言。陈金钊教授认为新文科法学应当坚持为现代法治服务的思维方式。塑造与法治现代化相匹配的思维方式不能舍弃传统,同时应当重点思考怎样吸收奠基在逻辑基础上的现代理性。我们要追求的是现代法治,所以新文科不是为后现代或前现代服务的,而是应当为建构现代化法治服务。
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陈林林教授作题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主旨发言。陈林林教授指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它背后的逻辑和推论是世界法治文明,它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并对此进行了详尽阐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郭剑平教授作题为《德法兼修视域下民族地区法学教育实践育人路径研究》的主旨发言。郭剑平教授从民族地区法学教育实践育人路径的逻辑导向、困境以及现实探索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发言。
福建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宋方青教授作《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机制》的主旨发言。宋方青教授认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是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高校主动将法学教育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
第一单元 国家治理与立法法理
第一单元的研讨主题为“国家治理与立法法理”,由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王捷教授主持。
深圳大学法学院王起超助理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周元伟、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佘子钰、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谢凌正分别以《“立法条件成熟”是一个理论命题吗?》《重识地方法治理论中的“自下而上”》《论依授权变通立法的宪制逻辑与规范构造》《上位法罚则不当细化的识别与应对——以80城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为考察对象》为题发言。
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黄镇特聘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朱志昊副教授分别围绕立法成熟的经验命题、地方法治的立场选择、授权变通立法的新问题、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的样本选取等方面进行与谈。
第二单元 社会治理与数字法理
第二单元的研讨主题为“社会治理与数字法理”,由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段海风教授主持。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谢郁讲师、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严书元讲师、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郭宝、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曹一帆分别以《社会治理视域下大数据分析的限度与适用规制》《智能网联汽车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与出路》《论我国个人信息与数据的融贯性保护》《“人工智能+气候治理”之于现行法律体系的挑战及应对——基于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互动的视野》为题发言。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王德玲教授、广州商学院法学院马志尚讲师分别围绕大数据分析的价值论、智能网联汽车算法治理路径的针对性、人格权与人身权的概念问题、气候治理难题和气候问题的区分等方面进行与谈。
第三单元 良法善治与法律实施
第三单元的研讨主题为“良法善治与法律实施”,由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覃晚萍教授主持。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黄鸣鹤副主任、浙江警察学院陈杰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郭小东、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朱健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玲玉分别以《人民法院参与社会基层治理-中国特色的审判职能合理延伸》《良法善治背景下的公安行政执法》《当代中国专门法院制度变迁的历史与逻辑》《规范视角下公序良俗原则与彩礼规制的法理分析》《论惩罚性赔偿在环境民事诉讼中的适用》为题发言。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德进副教授、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秋平律师分别围绕新时代司法改革的主题、公安严格执法的价值冲突、专门法院的现代化转型、彩礼合法化与婚姻自由、惩罚性赔偿的司法性质等方面进行了与谈。
闭幕式
论坛闭幕式由福建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教授主持。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陈林林教授作总结发言。陈林林教授表示,经过一天的研讨,会议圆满完成了以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为主题的研讨,并代表下一届主办单位欢迎各位专家学者来年浙江再相聚。
至此,“闽粤桂浙沪”五省(区、市)法理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