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立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四次例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3 15:59  阅读:7335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里,流传千年的法典记载了文明的繁华璀璨;在法学文献的库藏里,阐述立法法理的名言金句浩如烟海。“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之修也不可不审,不可不明。而欲法之审、法之明,不可不穷其理”。法律为治国之重器,立法是一项讲究科学精神的事业,立法主体、立法职权、立法理念、立法原则、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立法质量等,构成了立法研究的恒久主题,蕴含着广阔的法理研究空间。

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穷理为立法之必要。为了深入总结新中国成立七十年立法事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就,深刻揭示新时代立法法理的丰富内涵,着力推动立法法理研究的体系化系统化,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决定于2019年1228在厦门大学举办“立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四次例会。主办方诚邀各学科专家学者参会,共谱立法法理的理论旋律,共话立法发展的法理故事。

一、参考议题

新时代中国立法实践的法理

立法体制的法理

良法标准的法理

立法原则与立法法理

立法与实践理性

立法的知识论

法理思维与立法

经典文献中的立法法理

经典立法思想研究

立法法理的体系(清单)

二、时间、地点

报道时间:2019年12月27日(周五)全天

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8日(周六)全天

报道地点:厦门亚洲海湾大酒店(厦门市思明区黄厝路99号)

三、主办单位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

“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

《现代法治研究》编辑部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

四、支持单位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五、秘书处联系人

郭春镇,15959275709

王云清,17750653580

 翔,18805923550

程庆栋,18150386754

王奇才,18612001827

六、投稿信息

论文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其它格式与注释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的投稿要求。采用word文档形式进行编排制作,并以附件形式发至会务邮箱legisprudence@163.com。已按照预通知要求提交论文的,无需重复提交论文,只需提交会议回执即可。会议投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1222

七、其他信息

1.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住宿可由承办单位帮助安排,住宿费用根据房间类型不同为500元/天/间或600/天/间。住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请参会人员自理。

2.请参会代表于2019年12月22日前将参会回执和住宿要求发到会务邮箱:legisprudence@163.com

附件:回执

 

 

“立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秘书处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9年1120


附件: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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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间(   )——根据房间类型不同为500//间或600//

双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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