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青、赵译超:中国立法协商:演变、反思与展望

发布日期:2024-11-06 00:58  阅读:296  

作者:宋方青、赵译超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4年第2期

 

摘要:中国立法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立法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一项立法制度。中国立法协商贯穿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制度和政治协商的发展历程,呈现出从政治制度到法律制度、从政治协商到立法协商的发展趋势。现有立法协商发展路径存在缺乏以规范为导向的互动、缺乏中国特色话语的阐释、人大主导模式的制度化不足等突出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立法协商未来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与目标指向:人民民主的落实要建立人大主导立法协商工作的机制,健全公众参与要确立公众自主选择机制、意见表达机制和参与立法的宣传机制,“全过程”的程序规范要从启动条件、结果反馈和协商监督三方面完善立法协商程序。

关键词:立法协商;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立法;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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