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全省地方立法培训班在三明泰宁举办。培训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研究探讨进一步增强我省地方立法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出席开班式并强调:
一要突出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高质量立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高质量立法的生动实践,为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要突出务实管用,切实增强地方立法实效。把坚持有效管用作为检验地方立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选题切口要精准、法规内容要实在、立法效率要提高、协同立法要加强,着力提升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品化水平,使地方立法立一件成一件,使通过的法规成为好法、管用的法、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法。
三要突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立法工作本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立法工作的强劲动力。要注重团结协作,坚持不懈改作风,培养有情怀、敢担当、讲奉献的立法团队。要不断夯实干部队伍的理论功底,提升业务素质和立法水平。
部分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同志参加培训班。
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姜孝贤助理教授参与培训班授课,授课题目为“社会信用立法问题研究”。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治理机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在过去十几年的时间里,信用治理已经在金融、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逐步推广,特别是在司法案件执行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信用治理过度、信用惩戒滥用等问题也引发越来越多的争议。
姜孝贤助理教授从立法背景、问题梳理、规范分析、理论诊断、比较研究等角度对社会信用立法的“立法理念、基本原则、立法概念、信用信息制度、失信惩戒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应的立法建议。授课内容得到参训学员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