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社会”主题讲座在我院召开

发布日期:2019-12-26 18:40  阅读:3707  

2019年12月26日上午,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郑一琳女士应厦门大学法学院邀请,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开展了“法治与社会——对法律基本理论的一些再思考”的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郑金雄教授主持,法学院法理学专业的师生积极到场学习。

郑一琳主任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了20年,2011年调任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后任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副书记、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等职务,2015年调任现职。作为具有专业法律背景的领导干部,郑主任分享了自己实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反思,以及如何探索法治法律属性与社会属性之间的平衡、法治的基本原则与法律底线。 

郑主任结合三件案例分析社会治理的现状、分享思考。首先,关于民宿的“前世今生”。在曾厝垵到鼓浪屿民宿的发展进程中,立法的空白造成了执法困境。民宿的治安与安全、税收流失等是长期困扰管理者的难题。因缺乏上位法规定,民宿法律地位的认定、消防行业标准的规范、行政监管的缺位等一系列问题不能被解决,造成执法者两难、经营者尴尬的局面。社会治理积极地寻求着多元化选择,民宿困境经历了行政强制、自治、行政管理、自治共管的实践历程,确认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治理模式,以社会自治共管代替监管,实现了从合法到合理的转变。其次,国有土地房屋司法征收的困境。轨道交通项目是厦门市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厦门地铁1号线建设是全市重点项目之一,也是思明区三区整合以来涉及层面最大、工作量最大、难度最大、投资量最大的一次征收,其中涉及补偿标准、征收程序上关于公共、集体、个人利益如何平衡的司法审查问题。郑主任指出,任何出于对公共利益保护而牺牲个人利益的行政行为,必须提供充分的法律理由、合理标准、适当程序及必要补偿。这需要发挥法律与政治的智慧,即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达到利益平衡并彰显价值。最后,她分享了关于非法侵占的上访案例,引导与会人员思考在正当程序中如何实现实体正义,如何认识法治的约束与自由,如何认识法律的功能、法律的实施以及法律文化的传承。

本场讲座深入浅出、图文并茂,郑主任运用通俗易懂的案例提出了一系列紧扣现实的法理问题,开拓了在场师生的研究视野和思路。在点评总结环节,郑金雄教授指出,法学研究的社会科学方法要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寻求平衡,让法治理论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在实践中寻求新的价值内涵。此外,法律人应当培养且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情怀。郑教授表示,希望以后能有更多机会邀请到实务部门的专家,为在校学生们搭建法律实践的学习交流平台。至此,讲座在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王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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