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宋方青教授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办的专题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

发布日期:2022-07-24 16:20  阅读:2192  

2022年7月23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办的“专题研讨会”举行,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宋方青教授参加并做主旨发言。

本次研讨会包括四个单元:“习近平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构建中国立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立法法》修改的内容与建言”“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回顾与展望”。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冯玉军教授和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于兆波教授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黄文艺教授以及来自高校、实务界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参会研讨。

在第一单元,宋方青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立法论》为题进行发言。宋方青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历史脉络-继承与创新、习近平立法论的一般理论-良法与善治、习近平立法论的具体理论-制度与建构三个方面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立法论的核心要义。

整场会议持续进行六个小时,与会专家学者紧紧围绕会议主题探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立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既有深度,又有高度,为与会人员带来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最后,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编辑:冯建娜

审核:姜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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