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法理学论坛”第16次例会

发布日期:2021-06-02 13:49  阅读:5157  

2021年6月1日晚,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法理学论坛”第16次例会在法学院B220会议室举行。本次例会由博士生向浩源主持,博士生肖恒、熊煜堃进行报告,厦门大学法学院郑金雄教授、王翔助理教授以及三十余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本次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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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博士生肖恒报告论文主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的历史脉络——以新中国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为例》。他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的基本历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的关键载体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的主要表达三部分阐明了论文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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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环节,博士生张向宇、李书静、张可、邱子键对论文的选题、文献梳理、写作规范、文章结构内容与论证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博士生张向宇认为论文涉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立法的过程,但缺乏融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过程的内容,论文可调整重点论证的内容。博士生李书静认为,论文第一部分的时间划分节点可联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时间做出进一步的思考。博士生张可提出文章缺乏经验性的总结,可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制定和修改的历史脉络的梳理,总结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融入立法的基本经验和启示。博士邱子键从文章内容和标题的不一致、行文的逻辑方面说明了论文的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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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金雄老师从论文选题和逻辑结构等问题切入,给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郑老师指出选题中存在范围过大的问题,行文不易把控的问题;其次对于论文基本历程时间的划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价值和高阶价值之间的划分依据缺乏论述;最后郑老师提出可以借鉴我国法律如民法典的梳理模式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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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报告人博士生熊煜堃对论文《权衡与功利:比例原则的解构性批判》进行报告。论文从比例原则的形态之别、比例原则的普遍性之辨及比例原则的客观化批判三部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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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李铮、龚李玲、李炳辰、周林从写作思路、写作技术、论证思路等方面对论文进行评议。博士生李铮从论文的论证、核心概念的阐明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博士生龚李玲认为论文标题的重点与实际论文的重点存在不一致,切入论文进入主题过慢,现有文献梳理可作精简。博士生李炳辰提出论文中通识性的内容篇幅过多,可做精简,对论文的重点部分可进一步深化论证。博士生周林从论文的文献梳理、论文中提及比例原则的两个焦点提出了自己细致的看法,并认为对于批判的部分可更加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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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翔老师首先对论文的理论梳理予以肯定,从论文写作方式及文章论证的方面提出问题和建议,认为对于论文中一些内容的处理缺乏过渡,部分论证存在循环论证的情形,论文论点可更加突出,问题呈现可更加快速,减少不必要的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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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主持人对本次例会进行总结,本次例会圆满结束!

 

                                                         文/刘冰妍  图/王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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