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研究》开题报告会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20-12-08 17:01  阅读:4287  

 2020年12月6日下午,宋方青教授作为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研究》开题报告会在厦门海景千禧大酒店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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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春镇教授主持,厦门大学社科处处长高和荣致辞。高和荣处长首先高度赞扬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取得的一系列工作成果。其次说明了本次开题的意义,一是反思标书,开题的过程就是重新反思标书的过程。二是需要重新开题以适应整个国家的形势变化。最后明确了在取得项目之后应当继续思考平台学科人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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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宋方青教授代表课题组对所有参会嘉宾表示感谢,围绕选题的价值与意义、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重点难点和创新、子课题的主要内容和预期成果五个部分,介绍了课题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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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葛洪义特聘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左卫民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桑本谦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杨凯教授逐一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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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本谦教授首先肯定了选题具有重大的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整体设计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立法中当然也要渗透价值观。其次,强调了课题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应该是协调各种价值的成果,使得对任何一种价值的追求都不会走向极端。最后,桑教授指出立法要有分寸,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认真分析立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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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义特聘教授立足本课题标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第一,标题《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研究》,按照题目设定最后需要形成一个政策体系。因此课题应梳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第二,子课题比较全面且与中央部署相对应,但要处理好子课题和总课题的关系。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条目固定,这几条本身内含法治。坚持法治,带动其他价值,是一个可供参考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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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民教授发表了建设性意见,选题理解上,可以通过分析法律与政策的关系进行解读;在论述重点的创新上,可以从历史维度,分析以前和现在核心价值观的区别,突出价值观的历史演变;具体到子课题,党内法规纳入后融合程度、融入的方式和路径需要进一步研究;理论化的提法要注重其实操性,将核心价值观实证研究方面当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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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杨凯教授提出,本课题应当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五中全会、“十四五”规划等远景目标;结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结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执政方向;结合中国法治道路的正当性;结合法治战略布局和核心价值,并结合立法前中后评估的标准、法律文书和裁判书充分说理的规则标准、行政复议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阐述如何打造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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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成员对专家意见进行了感谢,并进行了回应。陈林林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二个词相互之间关系应当在说理中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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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连泰提出三点回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体现中上位概念。多核心就等于没有核心,所以核心只能是一个,需要寻找中上位概念作为核心。另外要理解好“法律政策体系”内涵。最后明确表示认同通过法律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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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金雄教授表示:核心价值观提出时间已久,但为什么很多人记不住?对此,要回到社会生活中,结合具体的生活场景提升核心价值观传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接近尾声,宋方青教授做总结发言。首先感谢大家针对申请报告提出了很多有利于进一步思考的建议。课题组将会吸收建议,进一步研究和破题。针对最初的设想,按照逻辑进行调整。至此,本次开题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李铮 图/王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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