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法理学论坛”第30次例会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3-06-16 14:17  阅读:2959  


2023年6月14日晚,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法理学论坛”第30次例会在法学院A104教室举行。本次例会由博士生嵇红涛主持,博士生李铮、郑俐萌作主题报告。助理研究员许瑞超和法学理论方向的十余位硕博士研究生参与本次例会。

第一阶段,博士生李铮以《论暂时调整或暂停适用法律制度》为题,尝试从法律性质、法律依据、法律边界三个方面对授权暂时调整或暂停适用法律制度展开探讨。授权暂时调整或暂停适用法律,是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立法制度。然而,关于此项制度带来的一些争议,学界尚未形成共识。对于这一制度的讨论,能够为新时代我国此类法治实践提供学理支撑。



评议阶段,博士生肖恒认为,文章的问题意识有待进一步明确,通过加强各章之间的衔接和串联可以增强本篇文章的完整性。博士生吴丽丽认为,文章标题的表述可以进一步调整,授权暂时调整或暂停适用法律的事项范围可以更为具体地讨论。助理研究员许瑞超从行文思路、观点表达、理论与实践融合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点评。





第二阶段,博士生郑俐萌以《维护妇女人格尊严:非婚女性生育权的立法证成》为题,尝试从规范层面、历史维度和社会视角这三个紧密联系又各有侧重的方面展开对非婚女性生育权的立法证成。妇女人格尊严既是探讨非婚女性生育权问题的核心,也是有关于这一问题的原始逻辑起点和终极理论归宿。



评议阶段,博士生熊煜堃从范围限定、标题拟定、语言表述、逻辑结构等方面发表看法。他指出,本文应当重点思考为什么选择立法方式保障非婚女性生育权,立法方式是否能够真正地保障非婚女性生育权等问题。博士生郭宝认为,本文选题颇具现实意义,但是观点表述稍显分散,文章的视角选择和论证脉络可以进一步探讨。博士生赵译超认为,文章中引用《周易》,但具体理解有待商榷。博士生蔡荣欣主要从摘要写作的规范性和观点的论据支撑力度两方面发表看法。助理研究员许瑞超认为,非婚女性生育权立法证成这一问题涉及的关系较为复杂,文章阐释应当形成更加丰富的层次。




最后,本次读书会圆满结束!

 

 

文字:吴丽丽

图片:周紫晴

审核:许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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