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法理学”第10期读书会

发布日期:2020-11-20 13:20  阅读:4352  

为促进学术交流,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法理学”第10期读书会于20201118日在法学院B220会议室举行。本次读书会由博士生李炳辰主持,博士生张向宇、龚李玲汇报论文。郑金雄、程庆栋老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与各位参会的硕士生、博士生一同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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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会第一阶段,由博士生张向宇就《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要义及优化路径》一文进行分享。文章思路清晰,在梳理相关的政策背景后,从人民性、公平性、现代性三个角度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核心要义进行了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检视公共法律服务的现状,针对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服务平台不成熟、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探索相应的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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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本篇文章,与谈人李铮提出,文章对“现状”和“问题”两个概念的区分不够明确,建议汇报人对文章的标题或内容设置进行调整。与谈人张可分析了文章内容上存在的细节问题,并建议汇报人在结构上压缩论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核心要义的部分,重点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应对的措施进行更为全面、深刻的思考。程庆栋老师肯定了上述同学的观点,指出文章的关键问题在于逻辑不够严密自洽,并基于此建议汇报人改进思维方式,在写作时紧密围绕着研究的重点展开。此外,郑金雄老师补充指出,文章前后文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在提炼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核心要义后,应当以要义指导优化路径的探索。

   读书会第二阶段,由博士生龚李玲介绍《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立法保护——从传统村落的角度》一文。文章立足于传统村落的保护现状,肯定了对传统村落进行立法保护的价值和意义。汇报人将传统村落的性质界定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结为一体的特殊文化遗产,阐述了当前国内对文化遗产所采取的分别式保护路径在传统村落保护适用上的局限性,最后基于统一保护的原则,提出了若干指导性的制度构想。汇报人龚李玲表示,文章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精细地打磨,希望各位与会的老师与同学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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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谈人熊煜堃、肖恒在评议中分别对文章的结构设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谈人李书静则认为,文章论证不足,需要就整体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和优越性进行更加深刻的阐释,并在构思传统村落立法保护的原则和制度时,加强与统一式立法保护模式之间的关联性。程庆栋老师提出,当前对传统村落进行立法保护研究没有足够强有力的社会热点作为支撑,而传统村落是否足以作为支点影响文化遗产的分别式立法保护模式也值得商榷。郑金雄老师由此篇文章引申,建议同学们在研究时可以参考司法判决的思路,即“查明研究的现状—总结研究的焦点—检索相关的法律依据—提出自己的建议”这一思路进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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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接近尾声,主持人李炳辰进行了总结发言。本次读书会学术氛围浓厚,参会人员互动和谐,希望大家在今后能够以学习的态度、批判的头脑更加积极地参与讨论,祝愿与会文章顺利发表,也祝愿“立法•法理学”读书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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