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男,福建平和人,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秘书处处长,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主要学术成果
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的构建》【项目批准号:07BFX069】,撰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第十章,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发表论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地方立法探索》,载《法律适用》2015年第7期;《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国司法》2004年第11期;《厦门市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与实践》,载《司法改革论评》第八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处理社会矛盾纠纷需要解决机制的多元化》,载《福建法学》2006年第2期;《创新社会管理的“样本”》,载《江淮法治》2011年第15期;《对做好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载《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和创新专题研讨论文集》,福建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曾获厦门市“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论坛征文一等奖、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18次年会二等奖、厦门市社科学会优秀调研论文二等奖。